67 12345
发新话题
打印

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本主题由 kkriven 于 2008-8-31 18:19 移动

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关于土地整理的图件要求比如线的宽度颜色等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要求啊?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TOP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fficeffice" />

 (1984年9月8日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

 第一章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林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报告的通知》,特制订《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利用现状详查。

第一条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任务和目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的任务是,分县查清全国各种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为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进行农业区划、规划、因地制宜地指导农业生产,建立土地统计、登记制度,全面管理土地等项工作服务。

第二条  调查单位调查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国营农、林、牧、渔场(包括部队,侨务和司法部门所属各场)的调查工作,也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农区以村(大队)、农林牧渔场以分场(),林区和牧区以乡统计各类土地面积。

第三条  调查条件开展调查工作的地区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基础图件,即农区需有11万、重点林区125万、一般林区15万、牧区15万或110万地形图,以至相应比例尺的航摄象片或影象平面图。

第四条  调查步骤调查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1)调查的准备工作;(2)外业调绘;(3)航片转绘;(4)土地面积量算;(5)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6)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7)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8)成果资料上交归档。

第五条  调查工作成果

1.县、乡、村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2.县、乡土地利用现状图;

3.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

4.县、乡土地边界接合图表。

调查工作的野外记录、调绘航片、计算数据、图件等原始资料,应整理装订成册,由县土地管理部门归档保管。

第六条  地方补充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对本规程的未尽事宜颁发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并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规程解释权限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颁发单位。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pdf,caj,kdh格式请用Adobe Reader或者CAJViewer打开阅读
有任何问题可以到网站会议室举报或提问。

TOP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1987年2月21日全国区划委员会公布)
一、第九条 分类系统
  (一)第6页表一中的水浇地:原含义"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系指有固定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保浇一水以上的耕地均为水浇地。
  (二)第9页续表一中的特殊用地:系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公墓、陵园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其他用地按土地类型分别归入规程中的相应地类。
  (三)第12页续表一中的裸岩、石砾地:原含义"……其覆盖面积>50%的土地。"现改为"……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二、第18条 境界与土地权属界的调绘
  (一)境界系指国界及各级行政区划界。权属界系指村(大队)、农、林、牧、渔场,居民地以外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线。
  (二)国界以国家标准划法为准。
  (三)收集国有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图件等资料。
  (四)调查人员与相邻双方委派指界人员必须同时到现场指界及标绘,双方同指一界,为无争议界线;如双方所指界线不同,则两界之间的土地为争议土地,各方自认的界线同时在图上标清。
  (五)权属界线的外业调绘。在调查底图(航片或地形图)上要标清权属界线拐点的位置。作为权属界线的线状地物,必须标明其归属。在底图上无法标清的权属界线必须绘制草图,并加文字说明。
  (六)填写权属界线协议书。外业调查界线位置明确,没有争议的按规定格式填写权属界线协议书。协议书内容:
  (1)附图:标清各权属界线拐点及界线位置;
  (2)文字说明:说明拐点及权属界线的真实位置;
  (3)各方签字盖章。协议书一式三份。
  (七)填写土地争议原由书。有争议的权属界线,要填写土地争议原由书。原由书内容:(1)附图:标清各方自认的界线拐点及界线;(2)文字说明:说明拐点及权属界线的真实位置,争议理由及提供的凭证;(3)签字盖章。原由书一式三份。
  (八)争议土地界线的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处理,处理后填写权属界线协议书。县级人民政府处理无效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做技术处理,其界线只供量算面积使用,不作权属界线的依据。
  (九)铁路、公路、水利、工矿等企事业单位具有法律效力权属界线证明文件的,应按文件确定的界线量算面积。
  (十)各级按权属单位和行政区划进行汇总各类土地面积。
  (十一)编制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土地权属界线图与工作底图同比例尺,其主要内容:
  1.土地权属界线,包括作为权属界线(含争议界线)的线状地物和具有方位意义的主要线状地物。
  2.权属界线(包括争议界线)的拐点。在其准确的位置上刺直径为0.1毫米的圆点,并用半径为1毫米的圆圈表示:(图上面积小于1平方厘米的单位除外)。界线用0.2毫米宽的实线标绘(争议界用宽0.2毫米长1.5毫米间隔0.5毫米的虚线)。拐点和界线的真实位置难以描绘者应用文字注明。
  3.权属单位全称,乡、县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所在位置和名称。
  4.行政区境界。
  (十二)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中要写明权属界线调查的情况,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三、第19条 地类调绘3中,补充规定:其他地类上图面积为15平方毫米。
 四、第28条 量算精度表6中,把<100平方毫米划分成两档,即:<50平方毫米允许误差1/20 50-100平方毫米 允许误差1/30
 五、第37条 检查验收内容2中,把"……不得大于表4中误差的√2倍。"改为"……不得大于表4的中误差√2倍。"
pdf,caj,kdh格式请用Adobe Reader或者CAJViewer打开阅读
有任何问题可以到网站会议室举报或提问。

TOP

谢谢搂主!

TOP

没有电子文档,书本倒是有。

TOP

kkriven
你好 我怎么下载不了呀 我是北方网通的用户 访问你的站速度很慢 希望你把这个规程发到我的电子信箱 好么 netvip@tom.com

TOP

非常感谢

TOP

怎么下载不下来呢,可否有可以下载的网址啊,另外有没最新国家颁发的技术规程呢,谁能告诉我一个啊,朋友们

TOP

谢谢

TOP

多谢了

TOP

谢谢!!

TOP

有没有更新的呀,现在还用这个吗

TOP

非常感谢

TOP

非常感谢,太好了

TOP

谢谢
但是我没亩,大侠们能不能给我传一份呢
附件: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rar (2006-6-26 11:28, 511 K)
附件: 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rar (2006-6-26 11:28, 241 K)
manshengchen@163.com

TOP

 67 12345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