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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开招标后清单报价中价格不实的问题

如何处理公开招标后清单报价中价格不实的问题

        在工程招标中往往采用的是总报价与需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之和得分为总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名,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人为中标侯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而恰恰在的商务标的评审过程中是经评标委员会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价。为此,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往往想尽各种办法把需要评审的工程清单部分价格报低(如在材料厂家出具相应最低价格的证明),而将不需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价格报高,而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往往又找不出理由推翻他们的报价,最后造成这类单位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变更等各种因素,造成各种工程量的增减,请问如何对增减部分工程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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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当中,并不是所有单价都进行评审,而是主要对整个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单价进行评审,也就是工程量较大的项目或是价格较大的单价进行评审,对价格过份高或低的要扣分的,所以用不评的价调高,要评的价调低的方法报价,评审中会认为单价合理性较差而扣分。减少了中标的机率。再者,评标时只要控制了主要单价,若中标人采用压低价格报价的,中标后只会增加自身的风险,想要通过增加工程量的方法来争回收益,于由业主控制了主要的单价和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其它一般项目就是有些增加,也不可能让施工方有很大的收益,想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法争取自已利益的施工是很难得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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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在中标后,施工单位往往对报价低的工程要求变更(采用各种办法使老百姓要求变更),你不变更,他总讲不便于施工等诸多理由,而且,现在的监理要容易受到施工单位的影响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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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开招标后清单报价中价格不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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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本身就存在不理性竞争的,所以报价就往往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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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控制这种情况不是大家讨论讨论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部门之间要协调,看大放小,看重集体国家利益,不要只看到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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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现在招投标过程和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施工方往往采用低价中标,其正当索赔渠道为零,因此只能用这样手段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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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法很难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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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随缘好 的帖子

说得好,现实就是如此。如何避免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工程量清单招标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请问有没有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文书,能提供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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