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69 一根青草 的帖子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
A、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
B、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C、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它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D、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E、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
从c这条可以看出,基本农田区内的地类可以变换,但面积不会发生变化。如果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可以把它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单独加以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