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土地管理和调控一系列新政策都开始实施了。
土地新政在各地贯彻情况如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贯彻国务院31号文件及其配套措施,各地已经行动起来了。
“负总责”,对地方政府领导触动不小
国务院31号文件出台后,地方政府领导都很重视,特别是问责制对各级政府领导的触动不小。广东省政府领导说,今后要向国务院领导负责了。山东省某县级市市长把国土资源局局长找来,要他把本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图带来,并表示一定要把这张图挂在墙上,把图中的建设用地范围都标出来,以后再有项目落地,可不能超出“红线”圈了,因为以后他要“负总责”了。
有的地方同志深有体会地说,干了多年的土地管理,深感如果政府领导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不强,国土资源部门就会左右为难。过去领导找国土资源局局长常说的一句话是:“如果都按规定办,还要你干什么?”随着对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政府领导也觉得,多上项目确实能出政绩,但一旦违法就要党纪政纪处理。还是不能置法律于不顾,一意孤行。
记者看到一张表格,是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发布的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职责任务分解一览表。在“主要任务”一栏里,分解为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土地出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查处土地违法等,共计22项;“责任部门”一栏里,有“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两类,涉及国土、规划、发展和改革、财政、劳动保障、贸工、公安、农林渔业、监察等10多个部门和各区政府。
“‘负总责’的规定很重要,点子打得准,明确了责任,明确了考核依据,是国务院31号文件的核心。”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这样说。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系统工程。这些年,经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学习国务院2004年28号文件,地方政府领导的土地法律法规意识大大增强,过去经常听到的“国土部门是‘绊脚石’”、“不换脑筋,就换位置”这样的指责,现在基本上听不到了。有同志说,保护耕地的责任不落实到政府领导身上,政策是执行不好的。不只是政府,关键是党委。党委是不能没有责任的。
工业用地招拍挂,执行不能打折扣
“国务院31号文件,我们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同志这样说。
据介绍,2005年8月,深圳市启动工业用地招拍挂试点,大获成功。2006年,他们拿出10%的工业用地共58万平方米,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应。并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并轨,取消协议方式,全部招拍挂出让。31号文件的出台,使原计划3年的三大步并成一大步。但是,他们充满信心,因为“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
深圳市“两会”每年大约在三四月份召开。这次大会提交代表审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将增加一项,那就是年度的土地供应量,特别是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介绍说,这个意义非比寻常。纳入年度用地计划,表明工业用地的供应总量、供应方式、供地布局、土地用途等方案都已经成熟和完善。而经过人大审议,使这个计划具有法律效力,不执行是不行的。
我们现在常用的提法是产业用地。”深圳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说,这样比“工业用地”的范围更广。除了国家投资外,物流、工贸、研发,包括学校,凡属经营行为,全部取消协议供地方式,实行招拍挂出让。 对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各地都很关注,并且和过去执行的地价标准进行了反复对比。过去执行的是地方标准,更多地考虑了地方的实际情况,这次对照国家标准,有的地方工业地价增加的幅度比较大。记者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地级市了解到,该市过去执行市里定的标准,每平方米地价大约150元,而同一地区的新标准是五等,每平方米为384元。
“地价大约增加了50%~60%”,这是一些地方比较普遍的说法。不论增加多少,随着新标准的实施,旧地价已经是一个地方的历史了。
土地收益,多为农民办实事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同志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红头文件,是经省政府同意下发的《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他们说,要经常翻查,手头离不了。
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提出征地管理“三条红线”的要求后,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妥善处理保障建设需要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有些在全国是首创。广东省建立了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制定了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把全省分为10类地区,每个地区又分有耕地、林地、水塘等,地类不同,补偿标准不同。他们说,新标准比原征地补偿标准平均提高了23.5%,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青岛市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他们说,这些年房子越建越多,老百姓意见却越来越大。编制“十一五”规划时,把百姓住房这一块纳进去了,在用地指标和财政资金支持上,都有所倾斜。目前,全市建立了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五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市财政计划每年拿出8000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此外, 2007年,市财政计划再拿出5亿元,建设一部分租赁住房。
按照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确保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各地已出台了许多办法。青岛市政府发文,提高补偿标准,30倍打足,该到位的到位。建立医保社保,补偿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尽管如此,征地工作还是难度很大。有的同志建议加快《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打破倍数标准,向市场价靠拢。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政府从土地上得到的收益几千个亿,大大地支持了城市的发展建设。现在,高楼林立,广场宏伟,道路宽阔,城市形象很漂亮。再有钱干什么?应该多为农民做些实事了。”国土部门的同志说。
节约集约用地,多用经济手段引导
许多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说,土地新政最大的特点是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土地的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都增加了。这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突破。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不是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的事,用地是各行各业是全社会的事。运用经济杠杆制约、引导用地,最直接,也最有效。
有同志分析说,现在供地和投资、土地的卖方和买方,已经进入相对平衡的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愈加稀缺,土地卖方市场的态势初步呈现出来,这就使土地供应会更加主动,就是要选商选资了。
广东省惠州市曾经是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热的重灾区。全市大约有十几万亩的闲置土地,经过多年盘整,已经消化了1/3。2010年,全省运动会将在惠州举行,市里打算建六个大型体育馆场。面临大发展的形势,各个区县都说土地紧张。对大家的顾虑,市国土资源局领导说,未来5年可以拿出5万亩闲置土地,完全可以满足需要,问题是我们能不能找到那么多符合要求的项目。
据广东省统计,“九五”期间,全省GDP每增长1亿元消耗新增建设用地471亩;“十五”期间,GDP每增长1亿元,消耗新增建设用地223亩。也就是说,单位GDP增长消耗的土地量同比减少52.6%。新增亿元GDP建设用地在2005年比2002年下降65%以上的基础上,2006年又比2005年下降了18.8%。
既管眼前,更管长远
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3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许多地方的同志都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负总责”,落实责任制不能停留在文件上,要落到实处。树立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现行干部考核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领导考虑的主要目标还是经济增长。有的政府领导认为,发展是我的事,保护是你的事。真正实行“负总责”,权力和责任如何分解、如何考核、谁来执行?现在是“只听楼梯响,未见人下来”。
——部门要形成合力。大家都认为,调控不是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的事,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要联动,要建立一个良性的执行机制。政策规定得好,关键是如何把好政策执行好。工业用地招拍挂,牵涉的部门比经营性用地要多,程序也更复杂。各有关部门要联动,只要有一家不动,这块地就推不出去。
又如,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有的地方国土资源局局长表示,作为政府部门,许多事情不在我们掌控之中。征完地后对老百姓的补偿,希望环节不要太多,影响效率。
——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学习,加强研究,加强培训。“各地向省里请示的电话应接不暇,大家很着急,不知道如何操作。”这是记者了解到的较为普遍的现象。一方面,各地对国务院的要求很重视,特别是今年以来,工业用地不搞协议出让了,旧的地价标准不执行了,态度坚决明确;但另一方面,新的程序和运行机制没有形成。有的地方,新的项目干脆就暂不受理了。
客观地说,有些地方经济不发达,还处在“找商”而不是“选商”阶段,地价提高1倍可能确实“没人去了”,有畏难情绪。但除了认识问题外,没有经过试点就全面推开,也确实有操作层面的困惑。为此,有些市、县国土资源局的同志建议,省厅要多办培训班,加强指导。
——土地管理基础工作需要加强。新政出台,不仅给地方政府领导提出了新要求,也给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实行问责制,许多地方现有的耕地资源家底不清、数据不准。有的地方土地变更数、详查数、统计数,几套数据对不上。大家说,较起真儿来首先我们自己就不适应。对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些地方同志调侃说,万事俱备,只欠“中央”。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呼声,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种管全局、管长远的大政方针,上级部门在出台政策时要加强调研,多了解地方实际情况,不要出现那种“看似非常合理,实际上没法操作”的尴尬。
记者 毕小曼 张 晏 田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