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处都在谈论新农村建设,土地行业也不例外,主要是从土地规划修编和土地整理角度来探讨。在理论上,通过提高城镇化水平,农村人口不断的向城镇人口转移,农村人口将大大减少。但从短期来看,特别是西南丘陵山区,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集中居住,因此,农村居民点占地或许还会增加。
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改善当前我国农村落后的面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因此,可以理解为“发展”,要发展,首先就应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改变过去那种落后的耕种方式,在此过程中,就必须理顺各种制约,才可能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从国土资源部到全国各地都跑到成都参观学习那里的新农村建设成果,但是上次我一个搞这方面研究的同学去那里调查,发现成都搞的太花哨了,当地群众反映,现在修的那么好,以至于没有地方养猪了。我想成都作为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而当地素以养猪闻名,难道当地群众都去养花?对养猪不感兴趣了?作为现代农村,就不能养猪了?-----
改善生活环境固然重要,但是,既然是农村,就应该具有农村的特点。当然,我不是说农村就是落后的代名词或者农村就应该用锄头才叫农村,但是,试想,如果把农村建设的跟现代化的城市一样,那还叫农村吗?
所以,我觉得新农村的建设不能照搬以前开发新城区那一套。应该具有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同时,还应该有一个过程,不能像开发新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