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为科学规划、合理部署地质勘查工作,全面增强地质勘查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促进地质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今后五到十年新疆地质勘查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文件,主要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新疆能源矿产勘查、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矿山地质工作、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提出地质勘查的部署思路与战略目标,努力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煤电煤化工基地、有色金属、富铁矿等重要战略资源接替基地,促进我国矿产资源供应多元体系的建立,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2006-2010年,展望期2011-2015年。《规划》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地质勘查工作的全面部署,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地质勘查实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应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