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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土地整理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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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土地整理的一些看法

我看土地整理

Junxiang

一个土地整理项目一般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阶段,前一阶段都是后一阶段的基础和依据。可见,可行性研究是以后所有阶段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它的科学性、合理性、严密性将左右其他阶段的实施。

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土地整理项目决策之前,通过对与项目工程、技术、经济和环境等各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工程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
工程设计是对可行性研究中工程布局的深化,就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工程在设计上进行深化,例如沟、渠、路的初步定线、断面设计,确定各项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形式和尺寸,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总概算,安排各工程施工进度等。它根据已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任务书所做出的具体实施方案,目的是为了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额内,土地整理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通过对工程项目所做出的基本技术经济规定,编制总概算。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标准、建设范围、布局和设计方案、工程投资等控制指标。
在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由于种种原因,项目申报单位一般不愿意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论证。所采用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基础图件一般都来自各市数据库中的电子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不大于110000,且现实性一般相对较差,许多与实际严重不符。初步设计所采用的地形图一般都是根据现状,实测的地形图,能够较好地反映现实,在平原地区,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5000,多为12000。也就是说,可研以地籍图为基础和依据进行编制,而初设以实测地形图为依据进行编制,如果这两个依据存在的差异在一定的范围内,一般由于比例尺自身原因导致的差异一般都在合理的差异范围内,那么对项目的影响不大、对设计工作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但是如果差异太大的话,则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涉及到政府部门工作、法律、道德等方方面面。例如,可研电子地籍图某地类为荒草地,而现状却是农民自行进行开垦后的耕地。但是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遵照初步设计和可研应保持一致的原则,在初设地形图上应改耕地为荒草地,否则的话,新增耕地的数量可能就不能满足项目批复要求,从而最终初设不能获批,致使整个项目自可研至初设等的所有的努力最终白费。而项目实施后的结果就是本来已经成为耕地的荒草地计算在了新增耕地数量里,而实际上它早就是耕地,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增耕地。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类似这样的问题很多,例如独立工况,园地、林地、特殊用地等等。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的做法都是改变现测地形图的现状,并尽量减少与地籍图的差异,现测地形图的图斑尽量和地籍图相吻合。总的来说,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建立在大比例尺和具有现实性图件基础上的工程设计阶段制定的工程布局和设计方案要更科学、合理。但是实际上是“现实”的基础图件等要以“不现实”的地籍图为基础和依据。
首先,各市的土地监管部门监管不力,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从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可研和初设的图件等资料不一致的可能性。
其次,数据库数据陈旧,跟不上土地的更新速度。这是可研和初设的图件资料等不一致的一方面原因。
要避免这些情况发生,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对可研阶段使用的图纸进行实测、用实测图纸做规划。只要可研基础工作做到位,完全可以避免以后各阶段的“造假”或变更问题;另一种是,不经过可研,直接进入初设。由于可研阶段投入的资金有限,测量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保证,且整个项目至少需要两次测图,存在明显的重复,且必定增加项目的周期。因此,由于可研没有起到本应起到的作用,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已经不大。因此可以取消可研,直接进入初设阶段。这样可以减少由于可研的存在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可为初设扫除障碍,并可加快土地整理项目的周期,从而促进耕地质量的不断提高。
此外,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但是,耕地的增加不会因为土地的增加而增加,它是和水源密切相关的,因此,水资源平衡应该是土地平整的一个重点,如果水资源供需不能平衡,或者说进行土地平整的区域水源不足,那么也只能是耕地数量增加了,粮食产量却不一定能增加。而一个项目区需水量的多少,还与该地区作物种植的种类有很大的关系,如果项目区域主要是种植水稻,那么水量的需求就会很多,相反,如果主要种植的是旱作物,水量需求量就会很少,但是现在对于水资源平衡分析相对做的都比较粗,对于作物种植比例将来可能面临的调整更是没有考虑。谁也说不清楚到底能不能满足作物需水量的要求?
现在能满足,以后还能不能满足,能满足多少年等的问题。因此,我们在重视增加耕地数量的同时,更要重视增加耕地的质量,因为质量才是我们土地平整的最终目的。
实际上,一般的土地整理项目很难有多大的新增耕地的空间,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报告中有的新增耕地数量也是虚的。因此强制性地用新增耕地率来衡量项目的好坏不禁合理,新增耕地可以是考察项目好坏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全部,更不能一票否决。我想,可以分土地整理项目为两类目的,一类为以新增耕地数量为目的,同时也要保证耕地质量;一类以改善耕地质量为目的,不要求耕地数量的增加。改善了耕地质量,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就新增了耕地的数量,也能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确保国家粮食的安全。
总之,土地整理技术服务市场尚处于建设阶段,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方面,客观上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的各个部门的业务能力还不是很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土地开发整理的新要求,还没有做到全程和细节上管理的规范化,基本上还停留在自由的、粗放的经验管理阶段,没有达到计划、集约的科学管理水平,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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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jaf126 土地券 +8 精品文章! 2007-12-18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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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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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你的观点,但对于设计阶段,我个人认为这样比较好:

1、可研阶段的文本报告和规划图要做到当前初步设计阶段深度,只是不提供单体图和预算,可研投资可以按估算指标进行估算。
2、初步设计就是在图纸上深化,单体图要能指导施工,关键建筑物提供施工图,。关于施工阶段的设计,请看http://bbs.tdzl.org/viewthread.php?tid=7327205上说阐述的观点。
3、我觉得不要专门划出施工图设计阶段,因为预算定额标准上没有施工图设计费用,大多数省是让初步设计单位全包,有的省是从初步设计费中划拨一部分用于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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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观点基本每个设计者、每个决策者、每个参与者都懂的,都知道其中问题的存在,只是想发起改革,都既希望与中央的主动改革,而不善于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反应出来,传达上去
理论上真的很简单,但是实际上,现实上就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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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精辟、论述全面,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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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好东东,很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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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都很有道理
问题的存在大家都知道,但是上面没人说“不”,谁又会自己给自己添乱呢?
我见过好些项目初设与可研可谓大相径庭了,只有地方工作到位也一样顺利。
为了最大效率工作,同意将可研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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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先,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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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先,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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