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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土地整理问题的思考

对农村土地整理问题的思考

对农村土地整理问题的思考
    “土地是财富之母”,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所谓土地整理,就是为了改进土地利用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依据规划对已利用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改良和重新配置的活动。它是人地矛盾激化,土地取得成本上升,人们对土地的经济、技术投入能力增强,土地利用观念发生重大转变的条件下,对土地资源进行集约化、精细化利用的一种方式。
     一、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
    自98年以来,我省全面开展1000万亩标准农田建设,各地土地整理工作如火如荼,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大量的标准农田,为耕地保护和农民增产增收奔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现实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1、土地整理以政府为主,缺乏群众投入。土地整理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事,可是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基本以政府投入和股份投入搞土地整理,群众缺乏自我开发、自我整理的意识,有的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在实际工作中还有阻挠土地整理的现象,制造一些路、渠用地的矛盾,从而阻碍了整个工作的平衡发展。
    2、土地整理项目质量问题不容忽视。从目前已竣工的工程来看,大多项目工程质量总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项目质量问题,有的是开几条渠、开几条路就完成整理了,没有真正把好质量关。
    3、新增有效耕地面积不容乐观。土地整理项目中新增有效耕地面积中有的地方存在“水份”,有圈地现象,把周围的山地圈成耕地作为新增有效耕地。
    4、土地整理过程中廉政建设不可掉以轻心。从国土系统腐败案件中反映出重点两类问题:一是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中的腐败现象;二是土地整理中没有实行公开招投标的腐败现象。土地整理项目中没有公开实行招标、投标,使有些党性不强、作风不硬的同志有机可乘,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土地整理好了,干部倒下了。
     二、农村土地整理的效果
    我国在60年代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改造冷水田为内容的土地整理,由于仅靠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政府化发九牛二虎之力,但收效甚微。1998年省政府提出建设1000万亩标准农田的口号后,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土地整理从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到检查验收等制度和技术规范已经基本形成;土地置换、新增耕地指标折抵及县际间调剂等政策激励机制已经发挥作用;各级土地整理的领导,实施和业务管理机构不断健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证。
    首先,农村土地整理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落实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探索了一条有效途径。浙江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而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特别旺盛。通过土地整理等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要。
    其次,农村土地整理也是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的产业化进程等都要求在土地规模、土地利用效益上做文章。
    第三,农村土地整理以政府投入为主与村镇规划调整相结合,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整治,这是我省历史上对农村的一次最广泛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真正代表了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被群众誉为“德政”工程。
    第四,农村土地整理推进为城市化建设提供用地保证。山区县(市)耕地少,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只有通过土地整理可转换指标来解决城市建设的用地问题。
    第五,农村土地整理为欠发达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注入建设资金。由于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可有偿使用和县际之间调剂,这一政策为欠发达地区城市建设注入一定的资金,为土地储蓄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三、对农村土地整理的几点认识
    农村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参与人数多,尤其需要我们在目的性、科学性、规范性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全面落实。
    1、要进一步深化对土地整理的整体认识,增强目的性。土地整理追求的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协调,而绝不是仅仅为了眼前利益;通过土地整理实现耕地保护,要达到的是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方面的协调统一。这就要求我们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全面把握,对每一个土地整理项目的评估,都要注重它的综合效益;项目规模的大小、标准的高低、进度的快慢,不能因投入的高低,新增耕地的多少,工作的难易而随意伸缩,以免影响整体功能的发挥
。   2、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增强科学性。土地整理有其自身规律,科学的土地整理应该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土地整理的理论研究、模式研究、利益机制研究、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制定、土地整理的综合效益分析研究等。要注意借鉴国内外土地整理的先进经验,发挥高等院校人才的优势,真正把土地整理当作一件集约用地、文明用地、科学用地,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
    3、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增强规范性。土地整理是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工程,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关键看我们是不是切实地负起责任,严格地按照客观规律和政策、法律的要求办事。程序是规范性的保证,严格的监管措施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统一组织,土管部门为主实施,农、林、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全程参与的项目评审、监督、验收制度,提高土地整理规范化水平。
    4、农村土地整理是促进城市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城市化建设盘活土地资产的同时,必须占用一定的建设留用地,城市不断的扩大,人口不断的集聚,都离不开土地。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可能满足目前城市建设的需求,土地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如何发挥土地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一是要加强对土地整理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加强对土地整理规划;三是要加强对土地整理多渠道、多层次的管理。要充分认识土地整理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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