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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板块征集资料公告

本主题由 lnsy 于 2008-7-26 20:51 解除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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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好东西大家分享,共荣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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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现在就是二调的资料难找  大家都来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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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想传资料,可惜还不够格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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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各地市的做法不是很一样,所以在上传资料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能用的都是一般性文件,具体的技术方面的不一定能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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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知道二调需要多少表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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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偶有幸也参加了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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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啊!希望大家多发一些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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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上传资料的,大家有的都拿出来哈,一起分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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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此做法,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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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方便获取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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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这个建议!为土地整理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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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资料清单

建议大家把这次土地调查需要且找不到的资料都列出来,这样彼此互相知道了解,互相共享,互相补充,就能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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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但更希望能够免币,我们会记住的。或者可以设置某个时间段可以免币就好了,像筑龙网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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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中牟县概况



中牟古称圃田,隶属郑州市,位于北中部的黄河南岸。地处东经
113°4600″~114°0900″,北纬34°2600″~34°5500″之间,西依省会郑州,东临古都开封,南连新郑市和尉氏县,北以黄河为界与原阳县隔河相望。南北最长55公里,东西最宽35公里,总土地面积1397平方公里。

2007年底,全县辖611镇, 431个村民委员会, 2159个村民组。总人口68万,其中有回、满、彝、傣、佤等26个少数民族6900人,农村劳动力共30万个。

中牟交通四通八达,铁路、公路、航空优势集于一体,地理位置极其优越。连霍高速公路、G220线、陇海铁路、S102线自北而南梯次排开、横贯东西,S223线、万三公路纵穿南北。西连京广铁路、G107线,东接京九铁路、G106线。县城北距连霍高速11公里,南距郑州国际机场28公里,京珠高速、郑州绕城高速、机场高速在县域西南部交汇,郑开大道连接郑州、开封两大城市,航海东路目前正在建设之中,交通十分顺畅便捷。

二、
目的和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由中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每一块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位置和保护等情况,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高压线的位置,促进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具体化,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迫切需要。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利用状况,明确每一块土地的用途,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土地利用合理布局的需要;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施严格土地管理的需要;是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城乡土地利用潜力和未利用土地状况,是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相挂钩政策、统筹城乡用地的重要依据;是掌握我县土地利用程度,评价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基础;是为中牟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准确用地信息,指出科学用地出路的有效保障。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不断提高全县土地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三、
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目标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提供的DOM为工作底图,充分利用GPSGIS技术和数字化、网络化等技术手段,采用综合调绘的方法,全面查清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准确的各类现势性土地数据;全面查清全县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县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利用动态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实现调查成果的数字化、土地利用管理的信息化、土地动态管理的现代化、成果应用的社会化的这一根本目标;以满足我县规划编制、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决策以及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措施的需要。

(二)调查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统一要求原则
3.数字化原则

4.继承性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农村土地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结合中牟实际情况,采用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为调查工作底图,以110000为基本比例尺,以1980西安坐标系统和1985国家高程为数学基础,综合应用卫片调绘技术,开展城镇、村庄以外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各乡(镇)农村集体土地及国有农、林、牧、渔场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通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图件、数据和实地三者相一致的原则,获取各乡(镇)各类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汇总形成全县三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要求,查清各乡(镇)、村或村民小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权属界线及其土地权利归属的确认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渔场、部队军事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

3)统一时点变更

采用2009年最新的影像资料,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将全县农村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1031,并逐级汇总全县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2.城镇土地调查

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对县城城区、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开展1500地籍调查,查清建制镇、集镇、农村内部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及每宗土地的位置、范围、界线、面积、用途等状况;统计汇总各级行政区的城镇、村庄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包括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园区、房地产用地以及村庄内部农村宅基地等土地利用数据(考虑我省有关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统一按排,以及在调查时间、人力、技术、经费等因素方面的影响,我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和技术方案另行制定实施)

3.基本农田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的合法图件,通过坐标系统纠正,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边界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耕地边界进行套合,最终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片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形成专题基本农田数据层,利用数据库汇总功能,统计汇总出我县行政区域内县、乡、村三级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权属等状况,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

4.专项用地调查

在农村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收集利用有关资料,利用土地利用数据库统计汇总功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中的要求,统计我县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

5.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在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采用GIS软件建立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主要包括:影像数据库,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村庄地籍信息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等。

2)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按照我省统一指定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构建,通过统一的接口标准,实现与别的业务系统间的横向集成。通过国土资源网络和数据中心平台,形成我县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与国家、省、市四级互联、共享机制,满足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的存储、查询、汇总、分析、更新以及汇总和交换的需要。

6.成果汇总

土地调查获取的各类成果要按照河南省统一要求进行整理汇总。首先进行乡(镇)级调查成果的整理、汇总,再通过对各乡(镇)级调查成果进行接边、整合,形成县级调查成果。

1)数据汇总

借助数据库技术,按照要求对乡(镇)级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在乡(镇)级数据汇总基础上,通过接边、整合,形成县级相关数据成果。

2)图件编制

在标准分幅图件的基础上,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土地调查图件成果进行逐级整理,编制不同比例尺、不同要素内容的系列图件成果,主要包括县、乡、村三级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各种专题图件等。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成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一是对耕地、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等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历年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二是对辖区内不同区域类型的土地利用状况、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分析;三是评价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程度,预测变化趋势,对土地开发利用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

4)报告编制

以土地调查成果为基本资料,从工作组织、技术方法、成果分析等不同角度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作全面总结,编制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综合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自检报告、成果分析报告)以及专题报告(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7.建设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在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后,制定成果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建立地籍管理和国土资源其他业务管理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成果应用部门对地籍成果使用和更新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科学的土地调查成果更新制度,继续采用“3S”(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的调查技术手段开展土地利用动态检测和成果变更工作,保证成果准确、客观、现势;充分发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在快速更新中的作用;加大地籍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地籍管理人才的培养,健全地籍管理队伍,为快速更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基本保障。

四、
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1.领导机构

为保证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县政府成立了中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李雪生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等单位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田瑞杰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审定实施方案、经费安排和重大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县政府对本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职责分工

(1) 县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的工作

(2) ()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的工作

(二)确定作业单位

本次调查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作业单位,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

此次调查包括城镇地籍更新调查(但是另行按排)。本方案主要以农村土地调查部分为主,招投标单位也主要是承担农村土地调查部分的调查任务和工作。

(三)宣传培训

县、乡调查办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报道调查内容及工作进度,宣传典型经验及做法,提高全社会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主要是组织县、乡土地调查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和县组织的各种培训,培训方式有课堂培训、实地操作、示范交流和网络辅导,通过培训提高土地调查技术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及质量监控能力,掌握土地调查专业知识、调查操作技术和质量检查控制技能,使其能够胜任本次调查的技术与行政管理工作。

(四)技术保障

1.明确技术要求

在国家、省厅统一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土地调查相关规范、标准基础上,明确我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技术要求。

2.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和技术咨询制度

中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监督检查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工作,针对问题向各乡()和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各乡()应成立相应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和技术问题的研究与解决。

3.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我县应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检查验收办法》,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基础资料的质量检查监督。委托有关资质单位对我县正射影像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基础测绘产品和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2)实行调查成果分阶段检查制度。中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检查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试点验收、外业验收、内业验收暨总验收。各乡(镇)外业调查工作必须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试点外业成果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开展外业作业;外业成果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后,方可转入内业工作;内业工作完成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调查成果总验收。

3)实行严格的分级验收制度。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汇总成果进行验收的要求,我县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检查验收的办法,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由县级自检,市级预检,省级组织验收。在检查验收时,发现人为篡改土地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不通过,调查的所有成果必须按步骤重新进行核实、修改。

(五)经费保障

根据《通知》规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编制经费预算,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核定土地调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六)检查验收

1.严格检查验收制度

检查验收工作由县、市、省、国家逐级进行,采取自检、预检、验收、确认的检查验收制度,每个环节均出具检查报告,检查合格的,经检查人员签字、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按照检查报告意见予以返工。检查验收实行人员责任制,差错追究制。

2.检查验收步骤

1)自检。


2)预检。


3)验收。


4)确认。


五、
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教材》
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8.《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9.《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1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1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资源部2007年)
15.《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豫国土资发[2006]8号)
16. 《河南省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程(试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
17.《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52 )18.《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
19.《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3年)
20.《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
21.《河南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79月)
22.《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8年)
23.《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牟政文[2007]109号)
24.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
25.其他有关土地调查、更新调查、变更调查、土地登记的文件、规定等。
(二)技术路线

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有关规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综合应用“3S”技术,通过综合调绘的方法,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获取全县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建立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并与国家和省、市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互联互通。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加快完成全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并通过GIS软件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土地利用的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技术方法

1.农村土地调查

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

4.土地调查数据库与管理系统

1)农村地籍信息系统。


2)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六、主要成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县、乡(镇)、村三级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县、乡(镇)、村三级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县、乡(镇)、村三级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县、乡(镇)、村三级飞地面积汇总数据;

5.县、乡(镇)二级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汇总数据;

6.县级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用地情况汇总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县级外业调绘原图及外业成果图;

2.县级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3.县级《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4.县、乡(镇)二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5.县、乡(镇)二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6.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图件;

7.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底图及成果图件;

8.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相关记录簿册

1)外业调查记录手簿;

2)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及相关文字记录;

3)相关修改情况记录。

2.综合报告

1)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检报告;

4)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3.专题报告

1)县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县级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

七、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通知》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我县应于2008-2009年完成农村土地和基本农田调查工作任务,2009-2010年完成全县范围内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二)外业调查阶段
(三)数据库建设阶段
(四)成果汇总统计阶段
(五)检查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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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 不错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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