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莉建议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纳入国家发展计划
2008-03-13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全国政协委员李莉建议,应重视对地下空间开发与综合利用的统筹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将其纳入国家发展计划统筹考虑。
李莉说,城市地下空间作为新型的国土资源,是解决城市空间容量和功能严重不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活空间狭窄等问题的有效手段,有利于节约能耗、用水和城市用地,抵御灾害,是当前和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李莉列举了世界各大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历史,发达国家的地下空间利用率已达40%~60%。伦敦于1843年建成水下带防护设施的隧道,并于1863年建成地铁系统;纽约在20世纪初已拥有约14万公里的地下电缆、煤气管道;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市已有40多年历史,是世界最早和最大的地下城市之一。在地下空间利用研究方面,上世纪70年代,世界有关组织先后通过《地下空间资源为人类造福的建议书》和《东京宣言》等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决议和文件。1982年,联合国正式将地下空间列为“潜在而丰富的自然资源”。
我国在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方面也取得长足发展。1997年,建设部发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5年7月,北京市政府审批通过《北京中心城中心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04~2020年》;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城市也相继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和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李莉从四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在保护地表环境的同时,将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规划纳入国家统筹部署。二是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权利设定,明确产权和开发利用权,制定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等财税政策。三是制定对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管理制度,地下空间工程的施测质量、过程和成果管理标准。四是安排研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新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开展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现状的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