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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土地复垦方案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土地复垦方案培训班的通知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中的两个方面9次提到土地管理,摘要如下: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搞好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严审查调整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实行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前期开发,依法查处闲置土地。健全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土地使用标准,修订城镇土地等别和划拨用地目录,开展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和考核。鼓励存量挖潜,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控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严肃查处“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严把土地、信贷闸门和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新开工条件。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今年土地利用计划总规模控制在去年水平。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问题,严厉打击炒地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等公共资源管理。加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土地征收征用和房屋拆迁等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在这样的前提下举办培训班是非常有必要的。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和《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指导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相关人员更好地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将举办土地复垦方案培训班。请你们组织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从业人员。
    本次培训主要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二、培训内容
    (一)土地复垦的形势、任务和当前工作总体要求;
    (二)土地复垦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解读;
    (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大纲解读和评审要求;
    (四)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专题讲座。
    1、土地破坏预测;
    2、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复垦标准和措施;
    3、工程设计、工程量与投资估(概)算测算;
    4、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案例剖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08年9月中旬
    第二期: 山东省                  2008年10月中旬
    (具体时间地点以开班前《报到通知书》为准)
    四、培训费用
    按照部办公厅《关于培训班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02〕167号)的规定,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1200元/人,资料费8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五、报名方式
    (一)请参加单位填写《参加土地复垦方案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并于6月30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同时将回执电子版发邮件至zhangqingchun@lcrc.org.cn。请登陆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网站下载回执电子版表格。
    (二)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两张本人近期二寸蓝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以便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报到时按单位统一交会务组。
    (三)参会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并传真至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寄发(传真)《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时间安排等。
    六、联系方式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王  菲:66560756
    张清春:66560739
    传  真:66560731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邮编:100035)
    附件:参加土地复垦方案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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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方太远,去培训的话费用太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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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是不低。要是单位能让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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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复垦的培训了,现在做这个都有点糊里糊涂的,凭感觉编报告,不过费用有点高啊,不知道领导会不会派人去参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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