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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

论“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

“绩效”一词当前比较时髦,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不管是私人投资还是公共资源的使用、利用,都会谈到同一个问题,那就是“绩效”。
土地整理项目作为一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效率)和生态环境的“公共投资”,既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所谓“新增耕地面积”的政绩和用地指标的“实在产出”,同时,也为当地群众提供了“生产生活方便”,确实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其实,上述的“双赢”只是一种表面的(或许在理论上都是不成立的)论断。因为政府的投资其实也是国民的投资,从全国意义上来讲,其实是在花自己的钱,赚的只是个别政府官员(所谓的“政绩”)。
土地整理工作已经开展了大约10个年头了(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说法),那么,这十年来,我们到底做的如何,是该进行总结的时候了,与其对项目进行实施后的“后评价”,还不如直接进行“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来得实在,我们就本着“实在”的态度来探讨“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评价体系、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对土地整理项目各个环节(项目选址、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建设、项目维护、项目后续工作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积极的、消极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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