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地下水

地下水

第九章   地下水


    一、地下水的测量规定: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
、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


3
、对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它含水层隔开。

    二、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探井或测压管内量测,稳定水位的间隔时间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对砂土和碎石土不得少于0.5小时,对粉土和粘性土不得少于8小时,并在勘察结束后统一量测稳定水位。量测读数至厘米,精度不得低于±2cm

TOP

谢谢了,好资料!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