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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济南市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全面查清土地家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全面启动。这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关注。我市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目前各项调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土地调查  利国利民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古人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说的是要想治理好国家,造福于人民,必须从土地的调查确权做起。土地调查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专业人士指出,土地调查正是针对土地的自然属性(面积、位置、形状、适应性条件等)和社会属性(权属、价格、等级、其他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及其变化情况和趋势的调查,是为土地管理和资源配置服务的一种活动。
土地调查成果直接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社会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对国民经济生活影响极为深远。多年来,我国土地调查成果不仅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促进了国土资源的科学管理,土地数据还成为国家实施土地监管、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土地调查为各级人民政府日常决策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特别是每年的变更调查成果已经成为衡量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数据。
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全国土地调查,更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一件大事。当前,土地管理成为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既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又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抑制经济增长过快、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迫切需求。土地问题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土地调查也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查清全国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促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要全面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明确土地权属界线,离不开土地权利人的参与、配合。要通过相邻土地权利人的共同指界,签订土地权属协议书,才能最终明确土地界线。
这一调查成果,还将成为下一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为依法明确土地产权归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调查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尤其至关重要。根据要求,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要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可以说,第二次土地调查也是有效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据介绍,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全市历年来规模最大、要求最严、技术最先进的一次调查,是对我市国土资源状况的一次全面摸底,是全面提升我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良好契机。
按照国务院及省的部署,我市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召开了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局长和地籍科长、耕保科长参加的动员会。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地调查条例》,重点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为确保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质量,根据国家和省规范,市国土资源局及时编制了《济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济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技术规定》和《济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技术规定》。目前,“实施方案”已经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
此外,我市2008年度落实土地调查经费68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关部门对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次招标共确定了14家中标单位,中标总金额11218.3568万元,比预算资金节省约800万元。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参与土地调查的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班118人次。在组织人员参加好上级举办的培训班的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的培训方案并抓好实施。首先,对监理单位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三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标准,并明确规定,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从事土地调查的监理工作。我市邀请省土地调查办的专家,对各调查队伍的负责人、总工和技术骨干共136人进行了技术培训;对我市88名从事地籍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登记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知识,并对《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登记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学习。同时,给各县(市)区土地调查工作人员、监理单位和调查队伍的每个作业组发放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教材》,作为调查工作的参考资料,随时查阅学习。天桥、历城、槐荫、长清、平阴、商河等县区还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培训。
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作业单位投入915名作业人员、各县(市)、区投入260人,完成试点面积35平方公里。市国土资源局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针对作业过程中遇到的300个有代表性的技术问题,经连夜研究拿出了解决方案,并进行了集中答复和讲解。
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调查取得初步成果

据了解,全市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开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市市辖六区使用2005年DMC航摄影像数据资料,采用区域网方式和RTK技术,测量了满足1:2000成图需要的外业像控点,并利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测制了4200平方公里的1:2000正射影像图作为六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目前市辖六区已经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三县一市采用国土资源部组织统一制作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在调查底图未提供到位的情况下,主要开展了城镇土地调查及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我市为全面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参考原有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对所有村界都重新调查,重新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各乡(镇)界、县(市、区)界均参考最新的行政区划成果,以相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土地权属界为准。市辖六区形成以1:2000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的权属界线图,三县一市形成以1:5000影像图为底图的权属界线图。村界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全面展开,目前已经完成了600个村的权属界线调查及测量工作。
作为全国首批五个试点单位之一,我市于2002年启动了《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调查项目》,查清了全市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形成了一整套的数据与图件成果,建立了200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2005年5月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2005、2006、2007三年,我市均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要求,使用当年高分辨率卫星影像,结合外业调查核实,形成了现势性较好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及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了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以1:2000和1:5000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充分利用更新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采用目视解译与人机交互方式完成地类等信息提取,采用GPS、GIS等技术手段,到实地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核实,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及界址测量,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然后内业编绘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立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根据山东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地类转换技术方案》,我市将2007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地类转换,形成新的数据库,汇总统计地类转换成果。目前已经完成了历城区、天桥区和章丘市的内业地类转换工作,正在组织进行外业的核实,对实地变化地物进行调查和补测。
我市地类调查中,林地按照国家《规程》和《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技术细则》中对林地的规定标准来进行调查和认定。
同时,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积极推进。目前,我市已经完成461.54平方公里的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工作,占应调查面积的34.79%,其中历下区、长清区和平阴县完成城镇土地调查超过50%。第二次土地调查正式开始后,我市计划对其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已开展完成了21.54平方公里的试点工作。
下一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将充分利用前期已完成的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数据库等成果),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对调查成果进行更新和完善。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采用1:500比例尺,对我市城区(包括已建成的高校新校区、开发区)、县(市)所在地城区、镇驻地的土地进行调查,查清城镇土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


(来源:济南日报200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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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写的很好,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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