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面对加快经济发展需求与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云南省将采取“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对5类用地区别对待,重点保障民生用地供应,积极为符合供地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关系民生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对商业性用地将从严从紧控制。
为妥善解决云南省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和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以及土地审批周期长的矛盾,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作出决定,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对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安排。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批的原则,对5类用地优先审批并简化部分土地审批程序,即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审批;对关系民生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优先审批;对省委、省政府召开过现场办公会确定的项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示的项目用地优先审批;国防、军队、公安等特殊用地优先审批;各种手续齐备,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且用地量不大的项目优先审批。并对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审批、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等4类用地审批,简化各相关处室会签程序,加快审批进度。
在此基础上,对商业性用地进行从严从紧控制,除安居工程和廉租房工程用地要保证好以外,今后商业性用地占土地供应总量的比例通常不得超过30%。对纯属批地卖地的情况将坚决堵住,在审批环节卡住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