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建设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旱地基本农田建设的主攻方向、改良措施和建设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境内降水量在300mm以上的旱作地区,在旱地基本农田建设中,作为确定改良措施、工程设计、技术要求及检查验收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DB 15/T44 耕地地力等级、中低产田类型划分及改良验收标准
DB 15/T37 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大豆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DB 15/T136 内蒙古东部区玉米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3 术语
3.1旱地:指没有灌溉条件,主要靠降水供给作物水分的耕地。
3.2旱地基本农田:指旱地经过改良后,土壤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显著提高,作物产量相对稳产高产的耕地。
3.3 待建基本农田:指导地五等以上的耕地。
4 旱地基本农田的建设方针及改良措施
4.1旱地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治理”的地力建设方针,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做到山、水、林、田、草、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4.2工程措施
4.2.1 坡耕地通过修筑水平梯田或等高修地埂,防治水土流失。平原区在平整土地的基础上,实行园田化种植。
4.2.2 盐碱、易涝地要建立排水系统,降低地下水位,排除地表积水。
4.3 生物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实行带、网、片结合,乔、灌草结合,使农田免受风蚀、沙化、水蚀危害。
4.4 农艺措施
4.4.1 等高田定向耕翻,逐步减小地表坡度。
4.4.2增施有机肥,实行配方施肥及粮草(绿肥)轮作,培肥土壤,杜绝无肥下种。
4.4.3 深耕深松,打破犁底层,建立深厚肥沃的耕作层。
4.4.4 秋季早耕翻,翻后及时耙耱,坚持三九滚地,顶凌耙耱。
5 旱地基本农田建设验收标准
5.1 地表平整,高低差小于5cm,活土层大于20cm,做到地平土碎。
5.2 连续三年亩施优质农家肥1500kg以上。按当地化肥施用量的要求,如西部区小麦亩施种肥磷酸氢二铵4kg,尿素1.5kg;东部区玉米和大豆按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施肥。使土壤肥力显著提高。
5.3 旱作农业增产技术要配套。
5.4 农田防护林水平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
5.5 三年平均每毫米降水生产小麦0.35kg/亩以上,或每毫米降水生产玉米1.0kg/亩以上;或比未改良田增产35%以上。
5.6耕地地力比改良前提高一个等级以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