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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本主题由 kkriven 于 2008-11-12 20:25 移动

第一章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第一章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一、土地利用规划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土地规划产生的客观必然性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说明:


(一)土地是一切生产不可缺少和无法代替的生产资料,同时又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

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类生产部门都需要土地。由于土地面积有限,于是就产生了对土地资源合理分配的客观必然性。分配土地不是一项简单的土地丈量工作,要通过对有限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的分配,形成一个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及各行业土地利用规模,并将各行业土地利用规模配置在最适宜的土地利用质量类型上,建立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真正做到结构合理,地尽其利。
20世纪以来,尤其是60年代以来,人类为了发展经济,严重干扰了自然界,使全球范围多处出现森林覆盖减少,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沙漠扩大、水源枯竭、水质污染、大气质量恶化,严重地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早在一百多年以前,恩格斯就以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西亚等地由于林地生态系统破坏而变为荒芜不毛之地为例,对人类发出警告:“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我们对大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可是人类并未接受教训,时隔几十年以后,于19世纪30年代,美国由于盲目开垦西部酿成1834年骇人听闻的黑风暴,毁坏了十几个洲的农场。20世纪50年代,前苏联由于不合理开垦中亚处女地,引起了1963年的黑风暴,受灾面积达两千多万公顷。我国黄土高原,本为林草茂密,土壤肥沃之地,在秦汉之后由于乱砍滥伐,破坏了土地自然生态系统平衡,导致大量的水土流失和频繁的自然灾害。60年代,特大沙尘暴在我国发生过8次,70年代发生过13次,而90年代至今已发生过20多次,并且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生态危机在潜伏期往往不易被察觉,生态危机一旦发生,上百年也难以恢复。因此,人类要在生态环境尚未被严重破坏之前,应当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作出详尽的规划,确定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关系,避免或减轻环境对人类的报复。人类在总结惨痛教训的同时,也悟出了“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性。认识到“土地利用”不仅要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引导人们将来对土地的利用,有效地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土地与环境问题。随着人们对土地与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便显得愈发重要。
(二)农业生产最根本的特点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交织

动植物本身有着特定的生长、发育规律,而这些生长发育规律都需要特定的外界条件。外界条件在地面上的分布千差万别,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便通过自己的劳动,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规律要求,将两者有机的协调起来,以达到动植物在完成自然再生产的同时,尽可能有效地满足人类需要。所以人们的劳动所进行的经济再生产过程同植物本身的自然再生产过程总是紧紧地交织在一起的。由于农作物生长所必须的自然条件(阳光、温度、水分、空气和养料)在土地上的分布是不均衡的,每种农作物要求特定的土壤和自然条件,每种土壤适宜于种植相应的作物。例如,适宜种小麦的淤粘土,不适宜种棉花;适宜种棉花的轻沙土,对栽培小麦是不利的;沙性土壤不适宜种水稻,却适宜于种甘薯、花生。为了给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必须正确地解决好农作物和土地之间的矛盾,因地制宜地配置农作物。另外,农业生产不仅包括种植业,还应包括园、林、牧、渔业。为了保证农、园、林、牧、渔业协调发展,必须处理好他们之间的用地关系,合理地确定和配置各种农用地,充分合理地利用一切土地资源,于是就产生了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客观要求。

(三)要使一切具有自然肥力的土地都迅速地转化为经济肥力很高的土地,必须具备先进的物质技术条件

根据马克思土地肥力发展理论,应当肯定人类的生产劳动在土地自然肥力向经济肥力转化的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但要使一切具有自然肥力的土地都迅速地转化为经济肥力很高的土地,必须具备先进的物质技术条件。“使土地的自然肥力变为可以立即利用的劳动生产力状态。”与土地密不可分的建筑物和工程物,如灌排渠道、道路、桥梁、护田林带、居民点、拖拉机和农具等均属促进肥力转变与提高的物质条件,它们与大面积土地一起同时发挥作用。为了顺利地进行农业生产,不断提高土地肥力和土地生产力,除土地外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和其它生产资料(包括可动的和固定在土地上的)。这些劳动力和其它生产资料都是以一定的方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的。为此,必须根据生产的要求,合理地解决劳动力、其它生产资料与土地位置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同时,对劳动力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合理地配置。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及生产实践对土地利用提出了上述三方面的要求。如何在一片土地上将其妥善地解决,就产生了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需要。科学地规划与分配土地也就成为了必然。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规划):是指人们为了改变并控制土地的利用方向,组织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生产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的优化组合和时间上实现该优化组合的安排。简单地说,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质是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科学组织、合理布局。它是一门研究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规律性的学科。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研究和工作开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规划的性质、内容、方法却有很大发展。不同的历史时期规划的内容有很大的区别。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规划颇为盛行。首先,建国初期新建国营农场,迫切需要对国营农场土地进行全面规划。当时的国营农场规划都是参照前苏联土地整理经验进行的。1954年――1958年,农业合作化阶段,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在于从经济和组织上巩固社会主义农业企业,创造最适宜的土地组织条件。1958年――1962年人民公社化期间,农业部土地利用局向全国发布“关于开展人民公社土地利用规划的通知”,人民公社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比较广泛,是与农、林、牧、渔和工、农、商、学、兵全面安排相结合进行的。1963年――1966年上半年期间,土地规划的任务是继续巩固人民公社经济,为实现农村技术改革创造土地组织条件。文化大革命阶段结合编制“四五”规划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工作。1978年之后至今,可称土地规划的崭新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的各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由于不同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不同,因此对土地规划概念的解释也不尽一致。通过对我国各个时期土地利用规划内容和不同学者对土地利用规划概念不同解释的综合概括和总结,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进行的超前性计划和安排;目的是建立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并提高土地生产力;规划的依据是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及当地的土地资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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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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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放这么长没意义的东西上去呢,有点像灌水的意思!何不打个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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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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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的感谢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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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点实际的来,这个好像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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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发个电子邮件给我啊
cn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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