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建设场地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评审时,应防备评审方要求提交以下的附件:
1、野外原始调查资料(野外记录薄)。
2、摄影、摄像登记表(摄影、摄像目的,特征。摄影、摄像的坐标、镜头方位、坡角和摄影时间)。
3、野外手图(调查点、调查线及主要数据采集位置的标注)。
4、委托书或合同。
5、根据委托书或合同而编制的调查实施方案或设计。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附矿山提交的开采利用方案。
7、项目人员及分工一览表。
评审方有可能认为如果提交不出上述资料,完全可视为提交的报告为胡编乱造。
zhouweide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