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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易地调剂项目资金管理

江苏省易地调剂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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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管理要求

 

  一、省易地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易地调剂)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为什么要谈易地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问题

1、易地调剂项目资金量大.

易地补充耕地是由我省的省情决定的.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耕地要在省级占补平衡,而我省的省情是“两个不平衡”,即苏南经济发达,用地量大与苏北经济欠发达,用地量少之间的不平衡,苏南耕地数量少,后备资源少与苏北耕地数量多,后备资源多之间的不平衡。由于两个不平衡的省情要落实省级占补平衡,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易地调剂项目,这次二批27个项目资金投入达7亿多,这么大的资金量,就必须要引起资金管理部门各环节的足够重视。以后的项目资金量还会更大。一是要继续达到省级占平衡,必须要有更多的易地调剂项目来支撑.二是开垦费有可能提高(已作过调研,有关政策正在研究究制定中),三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力度将进一步加强,资金量将会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部即将出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额上交,国库分成的办法.省级留成的70%,按国务院28号文要求,由省级的政府按规定用途决定分配使用,组织本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由于资源的分布和资金的可能,必然会产生更多的易地调剂项目.资金量大了就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强力关注,昨天张厅长和曹处长都讲过,项目资金已引起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国家审计署、国土资源厅领导、国土资源部领导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强力关注。

2、易地调剂项目实施单位多,资金管理水平不平衡,对项目资金管理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偏差。

这次27个项目实施单位,分布的面较广,各地的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而且有一部分实施单位是初次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任务,对资金财务管理心中无数,很有必要给大家统一思想,明确较为具体的一些管理要求,以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操作。

3、易地调剂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

目前,易地调剂项目已拨付了一部分调剂资金,总体上项目资金的使用基本正常。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已存在的有些是以前存在的合在一起说。为什么各种项目资金合在一起说下面会专门这个问题。

一是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存在资金拆借现象(说是临时占用,到时一定还)。2、各种形式的赞助.由于项目地的财政较为紧张,各种社会赞助把项目资金?作其资金来源.3、部分项目资金用于购置项目允许以外的设备(如汽车)。4、项目资金在中间环节滞留时间太长,不能及时足额用到项目实施工作中,有截留或准备挤占挪用的嫌疑。

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1、预付工程款没有必要的依据,一般是项目施工部门或负责人写个领款单或写个借款申请,由项目管理负责人签个字,再由有权审批的领导(可能是土地局的局长,可能是某镇书记或镇长)签字后就拨付资金,而没有相对应的项目施工合同书或预付工程款所要发生的工程施工内容(如购什么材料,应发工资等必要的明细单据)。为可能发生的不当支出(不合理、多拨、超拨)创造了条件。

2、支付工程款没有监理意见和工程形象进度的情况说明。不管工程施工质量怎么样,也不管工程进度的真实情况,只凭听有关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汇报和大而化之的看看现场。

3、存在程度不等的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都是不允许的,而且这种现象会带来很大的隐患或极大的危害。

4、项目资金没有独立设帐,专款专存,有些是混在乡、镇财政所帐内,有的混在实施单位的帐内,个别财政集中支付的县,混在县财政支出的大帐内而没有按项目单独设帐,这会引起资金管理上的一系列混乱,也不利于项目资金的决算和审计。

三是会计资料不规范。主要表现:

1、建帐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了多少笔,会计帐册迟迟不设定或者推迟做凭证、推迟记帐,与项目发生额不同步。

2、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总强调客观因素,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其实是可以解决的也是能够解决的不管你是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制度,当然最好是采用事业会计制度,但采用企业的或农财的一样,会计科目设置的名称可以不一样,但所归集的内容要齐全,不该交叉的不交叉,按照预算开支科目和范围就行。

3、会计凭证的摘要表达不清晰,说明不清楚,摘要是干什么的,就是要把开支的主要内容点清楚。

4、报销单据手续不齐备,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都不按规定填列,就存在资金管理的隐患。

5、有关费用的提取不按实际发生数列支,而是按预算额提取。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在预算里边只表示计划的意思,会计做帐必须根据实际发生数来归集并填列。不然就是预算资料而不是会计资料。

6、开支范围不准确。部里刘处长已经讲过:项目的支出范围必须要与项目的工程类型相对应,大类不能交叉,大类内部可以有一定幅度的微调,有些单位把招待费也计入工程施工费。

一、     项目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各级、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从业人员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认识。

1、地方政府的领导认为项目资金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就行,只要项目能过关,尽可能地挤些资金给政府。

2、国土部门的相当部分领导重项目工程实施管理,轻项目资金管理,认为自己不挪用工程施工费就行,也可能有少部分人员不但自?忽视项目资金管理,甚至误导地方政府领导,只要把项目争取到,把钱拿到手就行。至于项目嘛争取糊弄过关。有关具体的轻视资金管理下面结合其他内容还要说到。

(三)、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不规范

除了少数县土地整理中心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外,相当多的乡、镇政府这一层面。县乡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主要是:

1、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首先是招投标的形式不规范,没有委托当地的招投标专门机构来做,而是搞一点邀标和议标,因此出现了个体的不具投标资质、不具施工资质的个人、中介或个人公司中标。有的虽然名义上进行了所谓的公正招投标,实际上仍然存在暗箱操作,这为以后的种种理由产生的大额现金支付埋下了伏笔,也为可能存在的嫌疑埋下地雷。国务院28号文件说:要实行补充耕地监督的责任追究制。说不准什么时候会把不合适的事给抖露出来。部整理中心刘处长说:大家一定要非常谨慎,不谨慎要吃大亏。

第二、招投标不规范的第二方面是内容不规范,特别是有些邀标和议标产生的中标文件,内容不具体、不齐全,工程量、付款方式、工程质量监督等不明确。

第三、可能或肯定存在假招投标行为,为有关层次套用项目资金埋下伏笔。

以上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必将带来资金与财务管理的不规范。

2、财务资金管理人员没能参与到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没能参与到招投标中来,对中标书的有关要求不清楚,相当一部分项目财务负责人及具体会计人员没看过中标文件或合同、协议,领导让拨多少钱就拨多少钱,让什么时候拨就什么时候拨,完全失去了财务监督的职能,因此也不可能做好帐。

(四)、项目业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配合。财务资金管理人员或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财务管理人员不清楚易地调剂项目及项目资金是怎么回事;不清楚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预算是怎么编制出来的;不清楚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哪些能开支哪些不能开支,应该在哪个范围内开支。

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客观上的因素:

一是项目申报下达程序要求不规范。其中:项目单位从可研到规划设计、预算都是委托给中介机构去做,业务人员配合不够,财务人员基本没有介入,项目成功付多少钱,不成功没有钱,项目似乎能否申报成功与项目单位无关,另一个极端是全是由县(市)国土局的业务人员来做,导致缺项、漏项等许多问题的存在。不管这两个极端那个存在,财务人员基本没参与到项目批复前就难以做好资金管理,难以当好领导参谋。

二是有些项目是先定项目、定资金盘子,再按要求做可研,做规划设计、预算,财会人员如何做帐还摸不着头脑。但从主观上讲,一旦项目实施落实到你单位,财务人员就要设法找些相关资料和文件,做好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对项目资金管理缺少具体的针对性强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从客观上说,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项目管理办法,使资金管理办法在各个环节相匹配。另外项目资金是预算资金,要与财政会商后联合发文,这个办法才比较可用,而财政管理项目资金分在几个不同的处室,协调有一定的困难,再是资金征收和拨付渠道的不确定性或正处在可能的变化之中,也给制定办法带来一定的难。

从主观上说,厅里下达项目的文件,在资金管理的要求尽而过于原则,过于笼统。我们办这个培训班也正是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下面我还会具体谈到。

以上是五个主要原因。

一、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管理水平

项目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又是多方面并且是比较复杂的,如何来规范好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管理水平,我提几点想法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这话很老套,但每次说这个话,他都会赋予有新的函义。

1、呼吁各级政府或部门领导提高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性的认识,不要把这个事当儿戏,要汲取铁本事件的教训。要转变旧的观念:A、要立足于想做事再想钱。是因为要做有利于老百姓,有利于省级占补平衡的事,然后才想到要利用财政的钱。不能是因为想要钱,才想通过什么事来弄到钱,不能本末倒置。B、要清楚地认识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严重性。不要老看到以前怎么怎么样,要预测今后有可能会怎么样。在这方面要注意国务院28号文件中提到的“要实行补充耕地监督的责任追究制”的精神实质,要洞察到各级特别是上级审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资金的高度关注,要领会好张厅长语重心长的告诫,要谨慎不然要吃大亏,还要领会昨天曹处长、冷处长、项主任关于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2、财务管理人员同样要自身提高认识,要把会计法始终当做自己工作的座右铭,刘处长讲的重庆某县国土局一个副局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要帽子还是要保护好项目资金的安全。当然这是个极端例子,但类似程度不同的问题肯定存在,不要只顾眼前,要从人的一生平安角度不保护好自己,坚决杜绝一切会计法、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做法。如没有依据,无正当理由有拨付大额现金等事情的发生。

(二)、各级领导特别是项目单位的领导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的力度。

1、项目资金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如果项目资金管理出了问题,那么项目本身就肯定会有问题。要改变重项目施工管理轻项目资金管理的现象。资金是一种表象,是反映项目实施的过程,不能割裂项目实施与资金监督的关系,资金监督是手段,目的是更好地实施项目。

2、创造条件,使项目资金管理人员全过程参予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以利于更好地实现对项目的优质服务和严格的资金监督。

3、如实施单位缺少合格的财务资金管理人员,要尽快调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上岗,要在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帮助和指导解决有可能存在的业务管理困难,如业务培训,限期建立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办法并支持其按章办事,协调好项目施工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工作配合等等。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1、要熟悉并能坚持财务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比如记帐凭证填制要规范,单据要规范,不能有打白条现象,手续要完备等等。

2、要熟悉理解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和与之相对应的项目工程内容,也就是刘处长讲的两张表,不管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制度,在还没有统一会计制度之前,只要你能按预算开支范围来真实的归集费用支出就可以。

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对个人和单位是一样的,有些前期工作费或业主管理费等,国土管理部门出了很多的财力物力,但有些是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已列入部门预算,因此就可能在这些费用中列支,你可以选择事业单位人员,或设备的租赁、耗材的消费等等,如果既符合项目开支范围,又能归集一些为项目实施而发生的费用,应该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各人有各人的经验,但请记住,不要超过一定的度。

(四)、关于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

1、关于国家项目与省级项目(或省级易地调剂项目)、项目库项目的易同

不同点:项目的资金渠道不同,项目的决定层次不同,由哪一级来批复立项。

相同点:在资金管理上、项目的实施上没什么不同。

不能说是国家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省级项目、项目库项目就不要专款专用,就可以随便列支,就可以打白条;国家项目要做好,省级项目就不要做好,就可以马虎做。没有这种规定,没有这种说法。其实唯一不同的是国家项目监管力度大,监督比较严格,而省级项目管理不到位。现在就是跟大家打招呼,省级项目也会严格监督到位。

2、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330号文,01年省财政厅02年的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的8号文,国土资源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等一系列文件都有一条,其他项目的有关管理均参照执行。都是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效文件。所以不能笼统地说是缺少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

3、为便于项目实施单位的具体操作,这次培训班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出台了《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内部运作的依据,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办法的内容并按此办理。在这里我想有二点提请大家注意:

一是关于项目资金的决算。我不知道你们喜欢不喜欢反正我知道楼主任不怎么喜欢,一提投资决算,就要使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笔支出都要真实地反映出来,只要发生了,事后很难再进行更改,出具的支票日期你不可能从银行去得到更改更好,所以你每一步都必须要为决算做准备。

另外,工程项目的资金决算要有大量的施工资料等其他文件资料作为依据,才能让人家清楚你项目工程实施的全貌。因此各种施工资料的归集就显得更为重要,有些到后面是补不起来的。

决算如何做,原则上谁花钱谁做决算,然后由土地整理中心一并归集。

二是关于项目资金的审计

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县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审计。二是由厅里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土地整理中心的完工项目进行全部或重点抽查审计。特别提醒一下,审计不可能走过场,审计会延伸到项目施工单位甚之材料供应商等。我预计有猫腻会在延伸审计中被发现出来。有些假的招投标也会在这时露馅,希望大家把我的这句话带给有决策权的领导,但愿我的预见一个也不发生,成为名符其实的一句空话、废话。

(从项目资金决算和审计再谈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的重要性!!!)

(五)、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我就简单提一下

土地整理中心要做好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省厅相关部门、财政厅、审计厅随时可能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事中监督或事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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