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材料费下有一项“其他材料费”,纵观定额所有子目,没有一个子目下含有这个材料费,所以,按照定额的本意,附表4材料费下“其他材料费”一项所要表示的应该是定额子目中的“其他费用”的含量,而且将定额子目中的这个“其他费用”放在材料费内也是符合惯例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国土部门在使用中要把这个“其他费用”分成几份(人、材、机)。
按照总说明的解释:其他费用是指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耗用少量和临时的零星用工、用料和辅助机械所发生的摊销费用;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为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之和。
根据这句话的意义,在定额的实际使用中发生的摊销费用(其他费用)可能是零星用工、可能是零星用料、也可能是辅助机械,这三项费用可能同时发生,也可能只发生一部分;所以这个“其他费用”定额本意是统一计算,按需使用。
例如: